江西明确民营企业合同预付款比例可提至35%以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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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日,江西省出台新规,明确在政府投资工程和政府采购项目中,对民营企业合同预付款比例可提高至35%以上。这一举措旨在切实减轻民营企业资金周转压力,优化营商环境,激发市场主体活力。 新政策要求,对信用状况良好、履约能力强的民营企业,鼓励项目单位在签订合同后,按不低于合同金额35%的比例支付预付款。相比以往常见的比例,这一提升将有效缓解企业前期垫资负担,让民营企业能更专注于项目质量和进度,提升参与政府项目的积极性。 该规定是江西持续深化“放管服”改革、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具体体现。通过提高预付款比例,直接降低了企业的运营成本和融资需求,有助于构建更加公平、诚信的合作关系。相关部门将加强监督,确保政策落地见效,切实为企业纾困解难,推动全省经济高质量发展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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